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可视喉镜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BJZNJYY-HQFWZX2022-SB-02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采购方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可视喉镜 |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 套 | 1 | 询价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内 | 北京市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售后服务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认 1 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 1 年。
(三)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需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与医疗设备相关的不良记录。且未在我院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参考“天眼查”第三方平台查询投标人之间有无关联性。
(六)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货物还需具有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八)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2年 3 月 25 日至 3 月 28 日(08: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指定专人在报名地点报名(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体育场路1号),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2.潜在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附录1】;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 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售后服务承诺书、廉洁诚信承诺书 。
4.阳光宣言【附录3】。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收缴纳凭证);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零纳税申报表或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等)】;
6.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文件
投标人如为非生产厂家,则需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纯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进口产品同时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7.企业证书及产品证明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 3 月 25 日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 3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北京中能建医院网站(http://www.bjznjyy.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10)89903961
该项目报名、开标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体育场路1号
采购设备名称:可视喉镜
采购数量:1台
1. 性能要求
1.1 最大插入部外径:
A20-2.8 型:Ø2.8mm±0.5mm;
A20-4.2 型:Ø4.2mm±0.5mm;
A20-5.2 型:Ø5.2mm±0.5mm;
A20-5.8 型:Ø5.8mm±0.5mm。
1.2 最小器械孔道内径(除 A20-2.8 型外):≥Ø1.0mm。
1.3 工作长度:≥360mm 。
1.4 4 视场角:90°,实际视场角的偏差不大于±0% 。
1.5 视向角: 0°~ 3°,实际视向角的偏差不大于±0% 。
1.6 弯曲部弯角范围:向上 180°,向下 下 130°,极限偏差为-10% (上限不
计)。
1.7 成像分辨率:不低于 9 线对/毫米。
1.8 景深:3mm~50mm 。
1.9 色彩还原能力:应不低于四级,即 4 分(评级标准遵循 GB/T 7401 中的五
级质量制)。
1.10 图像几何失真:应无明显几何失真 。
1.11 密封性能:
a) 喉镜操作部整体放入水中,其内腔能承受 22kPa 压强 3min 而不漏气。
b) 喉镜在 10℃~40℃温度范围内使用,光学零件表面不应出现受温度变化
而产生影响观察的雾层。
1.12 引导舌片内孔径应不小于 10mm。
1.13 显示器左右旋转角度:左右各≥150°。
1.14 显示器可上下倾斜范围:0°~160°,偏差:±5°。
2 功能要求:
2.1 喉镜应具有图像拍摄功能。
2.2 喉镜应具有录像功能。
2.3 喉镜应具有内置存储功能。
2.4 喉镜具有图像,视频回放功能。
2.5 喉镜应具有拍摄的图像、视频文件可以通过 USB 口下载到电脑中的功能。
2.6 喉镜应具有图像、视频实时同步输出功能(视频可通过视频连接线连接到标准监视器中或通过延长线连接到 4.3〞显示器供实时观察)。
2.7 喉镜应具有可通过 U 盘或电脑进行软件升级的功能。
2.8 喉镜应具有手动白平衡调节功能。
2.9 喉镜应具有触摸快捷按键或触摸屏功能。
2.10 照明:采用白光照明,可分 5 级调光。
3 正常连续工作时间
在使用充满电的 18650 锂离子电池的工作条件下,喉镜连续工作应大于180min。
4 正常工作状态
喉镜先端头有白光射出,显示器应能正常显示先端头所对准的影像。
5 外观与结构
喉镜的外壳应对人体不会造成任何意外伤害,表面不得有细孔、裂纹和毛刺,
其上的文字、标志应清晰准确。
6 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 YY 0505—2012 的要求。
7 安全要求
应符合 GB9706.1-2007、GB9706.19-2000 的要求。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设备(“交付”),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于实际发货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发货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发送的发货通知后应做好收货准备。
3.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检查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外观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签署交付凭证。甲方签署收货凭证即视为交付完成。
4.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应自行或协调厂商对设备进行必要的设置、配置及调试,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使用。调试完成后,甲方将对设备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自调试完成之日起30日。
5.甲方应及时并在试运营期结束后60日内签署验收文件以完成对设备的验收,甲方签署验收文件之日即为验收合格日。甲方在试运行期内及试运行期结束后的60日内未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或厂商提出异议也不签署验收文件的,视为甲方于试运营期结束后的第60日对设备完成验收,该日即为验收合格日。
四、付款条件
设备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保修年限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保修至少为1年;终身维修,维修费用由双方另行确定。
六、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1.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2.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人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
3.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投标人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
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如果有)
5.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4 小时内给予反馈,提出解决方案。如果采购人要求到场的,需8 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
6.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 1 天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录2
本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阳光宣言
一、 不以向华润健康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华润健康的合作关系。
二、 主动如实向华润健康通报是否与华润健康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健康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三、 不与华润健康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四、 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五、 不向华润健康员工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不向华润健康员工及其亲属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六、 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向华润健康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发现华润健康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向华润健康相关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七、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
地址:房山区政府所在地良乡体育场路1号 电话:010-89903705 传真:010-89903706 Email: bjznjyy@163.com
版权所有:北京中能建医院 京ICP备1606859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81号 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