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脑卒中康复?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说祝您“康复”,就是希望患者想生病之前那样的健康,脑卒中的康复是指采取一切措施(不仅是指医学的,而且还指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工程技术的等等)预防脑卒中患者残疾的发生和减轻残疾的影响,以便使脑卒中患者提高生活质量,重返正常社会生活中。所以,康复不仅是指训练患者去适应周围的环境,而且也指调整其周围的环境和社会条件以利于他们重返社会。因此在拟定有关脑卒中康复服务的实施计划时,要有患者本人、他们的家属以及他们所在社区等的共同参与。从上述概念还可以看出:预防残疾也是康复的重要内容(例如预防偏瘫后肢体痉挛、褥疮、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等的发生)。可见,脑卒中的康复是一个系统工程。无论如何,脑卒中的康复就是采取一切手段使患者丧失或减退的功能尽可能地“恢复”,使患者最大程度地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即使有的功能难以完全“恢复”,也要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最大程度地减少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负担”,而并不强求让患者达到完全的健康。
2、为什么要进行脑卒中康复?
过去许多年来,医学界和普通老百姓都认为脑细胞虽然很多(一般认为有约1000亿个),但它没有“再生”能力,也就是说“死一个少一个”,脑子坏了就没有救了,因此,脑卒中后,“死亡了的脑细胞的功能是不可恢复的”。于是,脑卒中后只要抢救活过来了,也就只好“去疗养院”或“回家静养”,结果只能是“听天由命”了。但是近几十年来,医学对大脑的研究越来越多,发现大脑的功能仍然是可以“塑造”的,相当一部分功能是可以“重建”或“恢复”的。而且,医学界开始摸索出一些“规律”,可以使相当一部分脑卒中患者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孩子能恢复到“上学”;中年人能恢复到“上班”;老年人恢复到“基本生活自理”。这就大大减轻了发病率、死亡率、致残率非常高的脑卒中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压力。现在我们国家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家庭大多是“4-2-1”结构(一对中年夫妇,上有四个老人,下有一个子女),试想家里有一个老人脑卒中“偏瘫在床”,可能这个家庭就“乱了套”。但是如果这个老人经过“康复医疗”达到“生活基本自理”,就等于“解放”了这个家庭。一般估计我国每年至少有200~250万新发的脑卒中患者,积累起来有脑卒中后功能障碍的患者可能近1000万。如果通过康复处理,能使500万脑卒中患者基本生活自理,可以设想这是多大的贡献了。这就是为什么全世界的各个国家,也包括我国,都在大力发展脑卒中的康复医疗的原因。过去我国医疗条件还很落后,人们就医的观念就是救命,而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环境的改革,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康复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也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和家属具备了康复训练的意识,各大专院校也纷纷设康复医学专业,为我国的康复事业提供技术基础。
3、脑卒中后什么时候开始介入康复治疗?
过去的观念是病人都躺了一个月或者出院了再进行康复训练,这样导致康复效果很有限。现在的医学观念一般主张在病情稳定2~3天后开始康复治疗,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病情稳定”即无论基础疾患、原发疾患、还是合并症和并发症,都必须尽快稳定下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在正常范围里,常规的化验(包括内环境,如水、电解质)在正常范围内,患者又没有严重的言语和认知功能障碍,那么就应当及早开始康复性的处理了,即可在康复医师的指导下开始正规的康复训练。即使是昏迷的患者,只要生命体征稳定,被动性和预防性的康复处理就必须尽快跟上,如定时翻身、关节的被动活动及良好肢体的训练等。一般认为康复训练必须从早期开始,开始得越早,功能恢复的效果越好,病情稳定后超过2周的卧床,即可产生“废用综合证”(如肌肉萎缩、心肺功能退化、神经功能退化、褥疮等)。临床上常遇到好多家属不让病人离床下地,久而久之腿部挛缩,无力负重。反之越早下地,可使下肢负重机能越早恢复,为步行创造条件。卒中患者如果一味长期卧床静养,易导致肌肉和神经的继发改变,如肌肉萎缩、关节挛缩等,给康复带来困难。事实上早期康复可以让90%脑卒中患者恢复大部分机能,可以生活自理及恢复步行能力。有资料显示,脑卒中病人康复训练开展得越早,功能恢复得越好。如果早期不注意卧床的瘫痪肢体的位置,就会出现痉挛、关节变僵硬,影响功能恢复。但及早康复不是不问青红皂白地“蛮干”,而是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的科学、规范地康复处理,否则将引起“误用综合征”。例如,脑卒中患者常有上肢屈肌张力高,甚至处于痉挛状态,手指、手臂向内屈曲,不能伸直,但有些病人由于不懂康复知识,在本应锻炼手和臂的伸展功能时,却使用一种练握力用的“橡胶圈”拼命地练手的握力或用各种方法练习拉力,结果是强化了屈肌,越练手指和肘关节越伸不直,长时间锻炼的后果是加重了手和臂的病态姿势和功能障碍,纠正起来很费劲。在临床上这种患者很多,在一些意识比较薄弱的医院,很多医生都不懂的这些道理,导致很多患者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后遗症,给康复训练带来很大的麻烦,也影响到患者的功能的恢复。所以在早期的患者应该咨询康复医生,及早进行康复训练,争取把患者的功能得到最大的恢复。
4、脑卒中康复治疗包括哪些疗法?
有些患者以及家属来到康复科后觉得很茫然,因为以前很少关注,也很少听人说起,什么是康复治疗呢?怎么做康复治疗呢?看到康复大厅的器械感觉来到了健身房一样,其实不然,在康复科并不是人们所知道的那么简单的做做理疗,搬胳膊弄腿的几个动作。在康复医学科,有很强的分工合作的精神,一个患者并不是只需要一名治疗师就可以,而是需要大家的协同合作才能让患者恢复的更好,在康复科治疗师有不同的工作岗位,比如常说的PT(物理疗法)、OT(作业治疗)、ST(言语治疗)在医院最常见。以下是各种分工所需要执行的工作。
(1)物理疗法 包括物理治疗、体育疗法、运动疗法。物理疗法指利用理疗设备进行必要的辅助性的治疗,治疗范围主要是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各种关节炎,骨质增生,肩周炎,颈、腰椎病,坐骨神经痛,面神经炎,腱鞘炎,加速骨折愈合,关节粘连等各种关节肌肉性的疾病。体育疗法就是利用有节奏感的医疗体操,如太极等进行各关节的放松和进行关节活动范围的训练。运动疗法就是常说的动胳膊和腿,做各关节的活动,增强肌肉的力量和耐力的训练等等。
(2)作业疗法 包括功能训练、心理治疗、职业训练及日常生活训练方面的作业疗法,目的使患者能适应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环境。这项治疗在家中也容易做到,也是最简单可行的训练,就是借助日常生活常需要的工具进行训练,把生活动作让患者反复地进行训练。尤其在康复恢复过程中很大一部分的患者的手功能一般恢复得较腿慢,受时间和经济的影响,很多患者会走了就出院了,这样手功能就只能在家加强训练,做一些家庭性的活动。
(3)语言治疗 对失语、构音障碍及听觉障碍的患者进行的训练。通过跟患者进行交流、纠正呼吸、构音及语调等进行训练。对理解和沟通都有障碍的患者,更要加强语言治疗。
(4)心理治疗 对心理、精神、情绪和行为异常者进行个别或集体心理调整或治疗。很多患者一旦生病了内心常难以接受,多少都有不同程度的抑郁或者躁狂症状。
(5)康复护理 如体位处理、心理支持、膀胱护理、肠道护理、辅助器械的使用指导等,促进患者康复、预防继发性残疾。患者家属这一项治疗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6)康复工程 利用矫形器、假肢及辅助器械等以补偿生活能力和感官的缺陷。比如足托,手托等。
(7)职业疗法 就业前职业咨询,职业前训练。比如以前是什么职业就给患者一个模拟的环境进行训练,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8)传统康复疗法 利用传统中医针炙、按摩、推拿、泡脚等疗法,促进康复。
以上各项治疗相互作用,共同作用,在治疗中通过很多治疗师和家属的配合,综合治疗才能对患者起一个很好的效果。
5、脑卒中康复治疗时也用药物吗?
脑卒中一旦病情稳定(指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稳定;血、尿、便常规化验基本正常;水、电解质等内环境稳定。但意识并不一定是清醒的),康复处理就应当介入了。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就可以开始进行主动性康复训练;如果患者未清醒,则主要从事被动性二级预防的处理和促醒的处理。但患者此时处在一系列药物的控制之下。如稳定血压用降压药、降血糖用降糖药、吸入性肺炎用抗菌素等。即使患者从急诊科、卒中单元、神经科出院,无论是到普通病房、康复科病房,还是进入社区医疗机构,都需要在康复治疗时同时应用药物治疗,以维持病情稳定并保证提供一个能够进行康复治疗的身体条件。事实上,药物治疗的目的是稳定病情以保证康复医疗能够进行,而康复医疗主要是功能的恢复或改善,其中还包括残疾的预防。可见,医疗工作是预防-治疗-康复同时进行的,并不是按时间段顺序进行的:“没病”就预防,“有病”就治疗,而有了“残疾”就康复,是三者同时开展的。
6、脑卒中康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其目的是什么?
患者觉得生病了以后就已经很受罪了,做康复训练有什么用呢?会不会加重病情呢?脑卒中康复的目的不是“疾病痊愈”,而是“带着一定的残疾状态”更好的生活。脑卒中后几天或几个月里,许多患者的神经系统症状会有部分恢复甚至完全恢复。但大约75%的患者会遗留有神经病学、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异常(如偏瘫、失语、精神异常等器官或脏器水平上的损伤),患者的活动能力受到限制,常常需要他人的帮助才能完成其日常生活活动(如生活自理等个体活动能力的受限),这给患者参与正常社会生活(如上学、上班、家庭生活和社会活动等)造成了极大的障碍。许多人寄希望于药物和手术,但事实是在急性期后,它们并不能在患者的功能恢复上起太大的作用。目前认为康复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残疾的发生,并帮助和加快受损功能的恢复;主动地再训练和矫形支具等康复措施能使患者更好更快日常生活重,最大程度地减轻残疾的影响,康复能使患者最大程度恢复并参与社会生活和提高其生活质量。近年来,循证医学的发展已经证实:康复医疗是脑卒中组织化管理(卒中单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所以康复的目的实际上并不是“痊愈”,而是带着脑子的“病”(损伤),使“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
脑卒中的康复主要的目的包括以下几项:
(1)预防、认识和处理脑卒中时的各种神经功能缺损(如偏瘫、失语等)和医学的合并症(如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等)、并发症(如吸入性肺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褥疮等), 避免“废用综合征”(如长期卧床、肌肉萎缩、关节僵硬挛缩、体力下降等)和“误用综合征”(如行走“手挎篮、脚画圈”、严重的肢体痉挛变形等)。
(2)使患者最大程度的生活自理,能完成一般的身体活动性的学习和工作。
(3)使患者和家庭成员在心理上获得最大程度地适应。
(4)通过社会的参与(如回到家里和家人一起生活、儿童患者能去上学、参与娱乐性活动和成人的职业性活动等)预防续发性残疾。
(5)尽可能地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6)预防脑卒中和其他血管性疾病的再发。
7、是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进行“卒中的康复”?
脑卒中康复训练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需要进行,康复医疗也不能解决脑卒中的所有问题。应当根据功能恢复的过程进行确定。一般有一线三组情况:
(1)不需要康复就可以自然恢复者(例如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和一些腔隙性脑梗死)。这类患者症状很轻,后遗症也少,所以就不用怎么做康复训练也可以恢复。
(2)只有经过正确的康复医疗才能得到满意恢复者。有些患者症状很典型,功能恢复的价值大,患者和家属急切需要进行康复训练,患者的主动配合意识强,一般情况良好。
(3)不能承受康复训练或无论哪一类康复都不会有满意恢复效果者(如生命体征不稳定、有严重的合并症和并发症、有严重的言语功能障碍或严重的认知功能障碍、体力不能承受基本的康复训练等);
只有第二组患者才能接受正规的、程序化的、强化的康复医疗。
l 适应证:
(1)脑卒中患者病情稳定(包括基础疾患、原发神经病学疾患和其他合并症、并发症情况),是能否进行正规程序化康复的首要条件。脑卒中患者病情一般分为:
1)稳定:是指患者体温正常、生命体征平稳、基础疾患、原发神经病学疾患和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病情无变化、前48小时内治疗方案不需要改变。尤其是神经系统缺陷无加重或有改善。患者可以从口中摄取足够的营养,或鼻饲、静脉高营养途径已建立。该类患者可以进入正规康复程序。
2)中度稳定:前48小时内,出现一方面或多方面的病情变化,需要改变治疗方案,但是临床症状和体征没有加重。并未建立常规营养通路,神经系统缺陷无加重或者有改善者,可在严密监护下尝试进行康复治疗性活动。
3)不稳定:患者前48小时内神经功能缺陷与意识状态波动,伴有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及其他需诊断及治疗的威胁生命的疾病(包括合并症和并发症)。如果不治疗,病人会死亡或者病情加重,影响患者的恢复。总之,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临床治疗是第一位的,应暂缓进行康复治疗。
(2)有一定的认知功能可以完成学习活动。
(3)有一定的交流能力可以和治疗师完成交流性活动。
(4)有维持主动性康复治疗性活动最基本的体力。康复治疗需要患者具有一定的体力,根据患者能够参与活动的时间,将患者的体力分为三类:
1)每日不少于3小时的体力活动;
2)1到3小时活动;
3)不足1小时活动。
l 禁忌症 急性脑卒中的早期康复医疗来说禁忌症大约可以归纳为三类:
(1)病情过于严重或在进行性加重中,如深度昏迷、颅压过高、严重的精神障碍、血压过高、神经病学症状仍在进行发展中等。
(2)伴有严重的合并症,如严重的感染(吸入性肺炎等),糖尿病酮症、急性心肌梗死等。
(3)严重的系统性并发症,如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心绞痛、急性肾功能不全、活动风湿,严重的精神病等。
对非急性期脑卒中患者来说,如果既往没有进行过康复医疗,预计可能从中受益者,仍然可以接受进一步的康复处理。但是经验表明:其康复效果远不如急性期早期康复的效果好。一般越早进行康复训练的患者,配合意识良好的患者效果明显。所以再次建议早期进行康复训练,最大程度的恢复患者的各项功能,以免造成没必要的残疾。
小贴士:基本体力是指患者能够进入康复治疗阶段所具有的最少体力,即在辅助下保持坐位不少于1小时。具有以上特点的患者经过系统康复治疗,预计可以达到康复治疗的目的。
8、脑卒中康复的基本原则问题有哪些?
脑卒中康复应遵循如下原则。
(1)及早开始 病情稳定2~3天后即可开始。
(2)主动性康复训练 患者主动参与康复性治疗,比被动性的吃药、打针、输液、针灸、按摩、理疗等效果要明显得多。
(3)预防性康复 如预防长期卧床不活动造成的“废用综合证”和不正确训练造成的“误用综合证”,预防系统并发症等;
(4)处理所有器官和脏器的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的康复“内环境” 处理好基础疾患、合并症、并发症等,减少对于康复处理的障碍;
(5)分阶段进行 显然“软瘫期”和“痉挛期”的康复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6)按一定的康复程序进行 几十年来康复医学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一些“程序”或“技术方法”可以借鉴;盲目的、错误的训练一定会产生“误用综合证”,使功能的恢复变的更困难。
(7)如有可能,进行“强化的康复” 即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剂量和强度要中等或稍强。因为康复的后果是与训练时间的长短和训练量的大小密切相关的,所以相对长的时间和适宜的强度可以保证康复的良好结果。
(8)长时间的康复训练 大脑通过训练而恢复一定功能的能力是终生存在的,只要利用的好就可以不断改善功能。而脑卒中功能障碍的恢复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脑卒中的康复应当是“终生性的”,年龄大不是主要的障碍。
(9)进行全面的康复管理 不仅仅只看病情(包括功能障碍)是不是稳定,更要看生活能不能自理,能不能恢复正常的社会参与,患者的生活质量是否得到了提高。
根据我们10余年的经验,开展卒中的康复医疗,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①脑卒中急性期的康复处理应当与急性期的医学处理同步开始,并且康复处理应当贯彻于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早期)、恢复期(恢复中晚期)和后遗症期的全过程。也就是说,住院期间实施的康复医疗的内容,与出院后门诊、社区及家庭中的康复医疗是连续的统一的过程。本书后面会有详细叙述。
②一旦患者的病情稳定,就应当在24~48小时后开始康复性活动或训练。但必须记住:患者病情不稳定时,一定不要盲目进行康复性活动,必须推迟待病情稳定24~48小时后,才可以开始康复医疗性活动。
③康复医生应对卒中患者进行全面的医疗管理。主要内容是:对患者和家属开展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减低卒中危险因素;对患者的预后做出恰当判断,订出康复医疗计划,开出治疗处方,评估治疗效果,领导康复小组。
④对于单方面损伤(残损)为主的患者,如仅有偏瘫,可到相应的专业组去治疗,如物理疗法、日常生活作业训练等。对于存在两个以上损伤(残损)的患者,如失语、偏瘫,必须采取小组治疗的方法,按一定程序和阶段进行。小组成员的治疗活动必须协调一致,共同评价,制订出短期目标或长期目标。康复小组的组成、各专业的作用等问题,详见有关章节。
⑤康复治疗主要是主动性功能的训练。患者要达到足够的训练强度,激发病人产生强烈的康复动机(strong motivation)和康复训练兴趣,主动、积极配合各种康复训练。
⑥康复医生要重视患者、配偶及家庭成员的心理问题。因为心理问题对康复最终结局有较大影响 。应该让家庭成员参与整个康复计划,这对病人的康复效果十分重要。
⑦康复是针对功能的方法,首先着眼于丧失的功能的康复训练,促进其尽快恢复,如过早使用健肢,可产生“习惯性费用(learned nonuse)”,只有当损伤(残损)不可改变时,才可采取替代的方法,补偿患者的功能缺损,达到最适当的功能独立性。
9、脑卒中康复走完“流程”就结束了吗?
大脑的功能重建就象我们“学习”一样,是一个不断的“训练”和“积累”的过程。我们读了“六年小学、六年中学、五年大学、三年研究生”,并不等于老年人就不能“学习”了。一般来说,在医院里进行康复处理毕竟是有“期限”的。因此医生和治疗人员会制订一个“康复计划”,对住院期间或可以预见的未来有一个明确的康复治疗方案和预期目标。比如说“三个月争取能走,六个月争取手基本恢复能使用”。但是,无论是“短期计划”还是“长期目标”都是要根据具体患者的特定病情而制订的,不可能所有患者都按一个“计划”或“方案”去执行。现在一般医院中所说的“康复疗程”(如住院28天),是因为所有医院按照卫生行政机构的要求,都有个“平均住院日”的要求。例如对于一般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来说,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全院的“平均住院日”在10天左右。但在医院中,有的科室周转很快(如产科、耳鼻喉科等),而康复医学科几乎是三级综合医院中平均住院日最长的科室了。因此,一般的康复医学科就制订了一定的“疗程”(如28天),以满足卫生部和卫生局的要求。患者从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出院后,可以进入相应的“康复医院”或“康复中心”接受后续的康复处理,也可以进入社区和家庭接受“社区康复”。实际上,脑的“可塑性”是大脑的基本特点,因此,以功能恢复为特点的康复应当是“终生性”的。
10、大夫常说的“卒中单元”是什么?
卒中单元是指在医院的一定区域,如卒中病房内,由神经、康复科医生和专职的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语言康复师,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专业护理人员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对脑卒中患者进行全面的药物治疗、肢体康复、语言训练、心理康复和健康教育等,以改善预后。提高疗效的卒中管理模式。这种综合管理的模式为患者提供了立体的多方位的服务。广义的卒中单元把卒中患者的管理延续到出院后的家庭医疗。社区医疗及社会收容机构医疗,形成卒中管理的社会系统工程。总之,是要对脑卒中患者进行综合性、规范化、有组织有系统的医学管理。现在,全世界都认识到:这种脑卒中的医学处理模式可以取得最好的功能恢复。这比过去在传统急诊科、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的单一处理模式(单纯用药或手术)要好得多。因此这是当前脑卒中医学处理的最佳方式。
11、用什么标准评价康复治疗是否“有效”?
现代医学评价一种医疗方法的“有效”还是“无效”,不是仅仅看疾病本身是否“治愈”或“好转-稳定”,更重要的是看患者最终的生活质量是否真正提高了。例如:患者能否“生活自理”、学生能否上学、中壮年人能否上班、老年人能否在家安度晚年、患者自己是否感到“幸福”。在这一点上,康复医学比其他临床医学更为重要。因为从康复医学的角度看,脑卒中是“治”不“愈”的疾病:不管是脑出血还是脑缺血造成的大脑实质的破坏(瘢痕或软化灶),都要终生存在下去,脑卒中后的功能恢复只不过是让还活着的神经细胞去代替已经死亡的神经细胞完成功能性的活动而已。大脑约有一千亿个神经细胞,脑卒中后可能有几亿、几十亿个神经细胞死亡了。但毕竟还有许多神经细胞活着。让这些原来并不从事某种功能的神经细胞“学会”从事哪个功能,这就是“康复”了。患者失去的功能恢复得越多,说明康复治疗的效果越好。患者的功能恢复不好,一个可能是疾病造成的脑损伤过于严重,一个就是康复治疗的效果不好。而这都需要比较康复治疗前后功能定量评定的结果才能确定。而且,重要的是个体活动能力(如生活自理能力、学习和从事一般活动的能力等)和社会参与能力(上学、上班、家庭生活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是不是真正提高了,患者的客观生活质量和主观满意程度是不是真正提高了,能做很多都不敢想象还能做的事情,减轻家庭的负担。
12、只有医生对康复效果负责吗?
在医院,患病了就找医生,医生开处方,护士执行医嘱,患者是处于一种被动的场合下进行治疗,这个医疗过程,患者和家属的作用微乎甚微,脑卒中的康复医疗则与普通的医疗活动不一样,康复训练是指从医学的角度,通过康复医生、康复护士、康复治疗师、心理医师、医学社会工作者等小组性康复医疗活动(rehabilitation team),对脑卒中患者进行的综合性医学的康复。因为脑卒中后功能的恢复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就需要将医疗机构中实施康复医疗的内容应该与中间设施和社区-- 家庭中的康复连续为一体,形成一个完整的网络。不是单靠哪一个医院或哪一个医生就可以解决的。即使在医院中,也不是单靠医生的。我们大多数人习惯“治病”靠“医生”安排的被动性的“吃药、打针、手术、针灸、按摩”等治疗,而不习惯“恢复功能”是依据康复治疗计划的安排进行主动性的“康复训练”。这是因为医学的内容和目的已经由“治愈疾病”扩大为“维护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而我们的习惯性思维还没有改变的缘故。我们必须将“治疗医学”的模式转变为“保健-预防-治疗-康复”这“四位一体”的医学模式上来。
13、什么是康复评定?
康复评定又称康复评价,有别于疾病的诊断。康复评定不是寻找疾病的病因和诊断,而是客观评价患者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严重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应在康复治疗前、中、后期,对患者进行与康复治疗相关的功能评定。只有对各种功能障碍进行定量的评定,才能进行比较。因此,康复评定是康复治疗的基础,没有评定就无法规划治疗,无法评价治疗效果。评价指导治疗,治疗检验评价。脑卒中功能恢复常常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一般分为初期、中期、末期评定。
在进行康复训练之前都要进行康复评定,通过康复评定治疗师对患者的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制定适合的治疗计划,对患者的不同阶段的康复效果也有一定的对比作用,没有评定就不知道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训练有没有进步,因为在康复过程中,患者的进步有时是不明显的,只有通过严格的医学评定,具体到关节的活动范围和肌力,才能掌握到患者的效果,对患者恢复的预后也有所估计。
14、一送到医院,应当进行哪些医疗和康复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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