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团支部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例会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召开(具体时间以会议通知为准),临时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临时召集。会议地点均设在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第二条 团支部会议应及时向支部委员或全体团员传达中心和医院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中心党委和医院党支部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及时做到上情下达。对于延传、错传、故意不传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制度安排,并对医院团员青年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人公开批评,并向党支部通报情况。
第三条 召开例会和临时会议时,参会的团干部应提前五分钟到会,不得迟到、旷会和早退。团干部一个考核年度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或旷会两次者,应主动辞去团内职务(事先请假者除外),并报医院党总支审批。
第四条 团支部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或调整到振动状态,会场内禁止大声喧哗。
第五条 为了保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求参会人员不得缺席或找人代替出席会议。因生病等原因确实无法出席会议的,必须于开会前向团支部书记请假,并说明真实情况。
第六条 对于年度违反团支部会议制度累计违规达两次者,则取消当事人本年度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资格。
地址:房山区政府所在地良乡体育场路1号 电话:010-89903705 传真:010-89903706 Email: bjznjyy@163.com
版权所有:北京中能建医院 京ICP备1606859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81号 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