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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文体活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22

第一条  团支部开展文体活动要由团支部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和范围。明确活动领导人和后勤保障责任人及其分工。

(一)团支部文体活动内容要有思想性,兼顾广泛性,要达到寓教于活动中的目的;

(二)举办团支部文体活动要考虑季节、交通、活动场地、参加人员等具体情况;

(三)团支部文体活动要组织严密、相互配合、确保安全。

第二条  团支部开展文体活动前,要向党总支汇报活动内容、目的,取得党总支支持。要提前确定筹备组、工作人员、选出或指定负责人。要提前宣布活动纪律,落实活动经费,购买活动用品。

(一)团支部开展文体活动要本着小型、多样、勤俭的原则;

(二)团支部开展文体活动纪律要做到人人皆知;

(三)文体活动编队要尽量由团小组成员组成,注意男、女体力强弱比例搭配;文体活动编队负责人要熟悉本队队员基本情况。

第三条  团支部开展文体活动时,要按照文体活动编队集合,清点参加人数,提出活动规则,重申活动纪律,检查活动物品和器械。

第四条  参加团支部文体活动的工作人员要集中培训,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

第五条  团支部举办文体活动,活动开始和结束都要举行必要的开闭幕仪式。

第六条  团支部工作人员要巡查活动开展情况,掌握活动进度。

(一)活动开始前,工作人员要各就各位;

(二)活动要兼顾不同层次青年需求,力争形式多样;

(三)团支部委员要积极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四)团支部工作人员要严加防范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  团支部文体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小结,表彰先进,激励落后。

(一)从活动内容设计和取得效果上总结经验教训;

(二)活动参与者要进行个人总结;

(三)发现挖掘团支部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第八条  团支部要向党总支及时汇报本次文体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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