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行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
1.实行院务信息公开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 “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公众、有利监督和依法公开”的原则,以达到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医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正建设,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为目标;
2.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在诚信服务的基础上,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促进医院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信息公开的原则
1. 信息公开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坚持党政领导共同负责、有关科室协作配合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医院的实际出发,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
3.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形式进行;
4.坚持依法信息保密原则,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
第三条 健全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成立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1.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书记
副组长:院长
成 员:副院长、工会主席、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办主任、其他职工代表
2.工作职责
(1)指导医院信息公开事宜,按本制度的规定、拟公开的事项及主要内容,组织实施院务公开、科务公开、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的信息向公众进行必要解释;
(2)受理和处理向医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3)采集、汇总、维护和更新医院公开信息;
(4)对医院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对职工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解决办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领导小组分工
(1)医院新闻、医疗纠纷、重大事件发言人:医务科主任;
(2)信息安全申请审批:书记、院长;
(3)医保信息与医疗纠纷信息公开申请审批:主管副院长;
(4)医务信息公开申请审批:主管副院长;
(5)财务、物价、药品信息公开审批:院长;
(6)职工信息公开审批:书记;
(7)信息安全考核主管领导:书记 ;
(8)记录与上报人员:院办主任;
(9)其他成员协助主管领导负责本科室专业职能工作。
4.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1)信息公开主管领导:书记 联系电话:01051158902
(2)信息公开办公室:医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158904
(3)信息公开记录与上报科室:医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158904
(二)成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小组
1.监督检查小组组成
组 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党风监督员
成 员:工会委员及员工代表3-5名
2.监督检查小组由工会主席、党风廉正监督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是
(1)监督检查我院实施公开是否及时,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2)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向医院领导反馈;
(3)负责组织职工对公开工作进行评议。
第四条 制定我院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院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及责任领导。完善医院信息公开申请与保密制度。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是以我院信息公开目录为基础,及时、准确的向对应公众公开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的载体主要包括:单位网站、电子屏幕、信息公开栏、咨询电话、宣传手册等。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按相关程序受理审核,才能对相应受众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依申请才能对相应受众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医院集体利益、个人隐私及利益的只能在一定范围或受众中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患者病历信息、医院经营管理信息、职工个人隐私信息等。公开形式:向特定人员或组织公开。
我院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单位到院办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病历按病案管理办法处理);
2.院办根据申请内容转主管领导及部门批准办理;
3.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4.院办负责依法收取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并登记记录。
(三)依据《卫生部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完善我院信息公开保密制度。
1.书记、院长负责全院信息安全;
2.按管理小组分工进行我院信息安全审批;
3.审查后可以公开的信息,向相关受众公开;
4.按照北京市相关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五条 细化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明确院科两级管理责任。
(一)医院院级管理信息公开
1.经营目标公开
(1)责任人:主要行政领导;
(2)公开内容:医院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工作部署、计划完成情况及上级考核结果;
(3)公开形式:职工大会、院务公开栏;
(4)公开程序:
①根据承包经营计划、计划完成情况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考核结果拟定具体公开内容;
②由主要行政领导提出,经领导班子议定;
③主要行政领导向职工大会进行报告。
2.物资(药品)采购公开
(1)责任人:主管领导;
(2)公开内容:药品采购办法、购药情况;医疗设备,物资材料及办公用品的采购情况;
(3)公开形式:领导班子会议、药事会、院务公开栏;
(4)公开程序:
①由负责人拟定具体公开内容;
②由领导班子议定;
③在有关会议上进行报告;
④在院务公开栏中张贴。
3.奖金分配公开
(1)责任人:主管领导;
(2)公开内容:奖金分配原则和办法、奖金来源、考核情况、应发及实发数额、奖金结余情况;
(3)公开形式:领导班子会议、科主任会、院务公开栏、奖金发放表;
(4)公开程序:
①根据医院内部核算和综合考核结果,按照奖金分配办法(奖金分配办法必须经职工大会或科主任会讨论通过),由责任人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
②由领导班子议定;
③由主管领导向科主任说明奖金分配情况;
④科主任签字领回本科奖金。
4.评选工作公开
(1)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2)公开内容:各类评选工作的条件、办法、名额及结果;
(3)公开形式:职工大会、科主任会、院务公开栏;
(4)公开程序:
①由责任人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
②由领导班子议定后召开会议布置;
③按民主程序进行评选以后宣布结果(需上级部门审批的,待批准后宣布评选结果)。
5.职工奖惩公开
(1)责任人:主要行政领导;
(2)公开内容:主要事实、实施奖惩的依据、奖惩结果;
(3)公开形式:职工大会、科主任会、院务公开栏;
(4)公开程序:
①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对职工实施奖惩的办法,责任人在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提出奖惩意见;
②经领导班子议定;
③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奖惩决定并在院务公开栏张贴。
6.业务招待费公开
(1)责任人:主要党政领导;
(2)公开内容:年度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金额、超支原因;
(3)公开形式:职工大会;
(4)公开程序:
①由责任人提出具体公开内容;
②由领导班子议定;
③每半年在职工大会上进行报告。
7.领导干部收入情况公开
(1)责任人:主管领导;
(2)公开内容: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3)公开形式:工资条、收入申报表、院务公开栏;
(4)公开程序:
①按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所列项目拟定公开内容;
②年终在院务公开栏中公布。
8.通讯费用公开
(1)责任人:主管领导;
(2)公开内容:移动电话配备、使用情况,电话费用支出和考核情况;
(3)公开形式:科主任会、院务公开栏;
(4)公开程序:
①责任人拟定具体公开内容;
②由领导班子议定;
③在科主任会上说明;
④在院务公开栏中张贴。
(二)医院科级管理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
1.医疗(工作)任务公开
(1)责任人:科主任;
(2)公开内容:科室定额及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经济核算结果;
(3)公开形式:科室会;
(4)公开程序:
①根据医院下达的定额及完成情况,按照内部核算和考核结果拟定具体公开内容;
②在科室会上进行说明和讲评。
2.考勤管理公开
(1)责任人:科主任;
(2)公开内容 :职工出勤、缺勤情况以及原因,加班统计情况;
(3)公开形式:考勤记录;
(4)公开程序:
①由考勤员负责做好考勤记录;
②由责任人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
③每月将考勤情况进行核实后向科室成员公布。
3.奖金分配公开
(1)责任人:科主任;
(2)公开内容:奖金分配原则和办法,奖金来源、考核情况,应发及实发数额,奖金结余情况;
(3)公开形式:科室会、月奖金发放表、季度奖金对帐单;
(4)公开程序:
①根据医院综合考核结果,按照科室奖金发放办法(奖金发放办法必须经科室会讨论通过),由责任人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
②科主任说明对奖金的分配情况;
③职工领取个人奖金,每月在奖金发放表上签字,每季度在奖金对帐单上签字。
4.评选工作公开
(1)责任人:工会小组长;
(2)公开内容:各类评选工作的办法、条件、名额及评选结果;
(3)公开形式:科室会、院务公开栏;
(4)公开程序:
①由责任人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
②按民主程序进行评选、上报;
③在院务公开栏中公布评选结果。
5.职工奖惩公开
(1)责任人:科主任;
(2)公开内容:主要事实、实施奖惩的依据、奖惩结果;
(3)公开形式:科室会;
(4)公开程序:
①根据我院对职工实施奖惩的办法,责任人在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②经科室会议定,及时按要求上报;
③在科室会上宣布奖惩结果。
(三)医院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
1.社会服务信息公开
(1)责任人:各相关责任领导;
(2)公开内容:医院执业登记内容、员工执业上岗情况、医院设施设备、医院服务项目及特长、专家特长、服务流程、医保审议流程、便民措施、投诉管理等;
(3)公开形式:咨询台宣传、公示栏、网站、媒体、科室宣传栏等;
(4)公开程序:
①责任人拟定具体公开内容;
②由领导小组审定;
③在科主任会上说明;
④在相应媒体形式上公开。
2.社会服务价格公开
(1)责任人:主管领导;
(2)公开内容: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主要医用耗材的名称、项目编码、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医疗与服务价格查询;
(3)公开形式:网站、公示栏、电子屏、咨询电话;
(4)公开程序:
①责任人拟定具体公开内容;
②由领导小组审定;
③在相应媒体形式上公开。
3.社会服务规范公开
(1)责任人:主管领导;
(2)公开内容:医疗技术与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及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门诊、急诊和病房各项管理制度,医疗卫生单位与患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诊断、治疗以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医保患者就诊及审批流程等;
(3)公开形式:网站、公示栏、电子屏、医院规章制度手册、咨询电话;
(4)公开程序:
①责任人拟定具体公开内容;
②由领导小组审定;
③在相应媒体形式上公开。
第六条 医院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信息公开的管理
为认真组织并扎扎实实地做好“八公开”和科室“五公开”工作,我院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由行政领导、工会主席、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我院信息公开进行日常审核与管理。
1.书记、院长全面负责医院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工作;
2.做好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防止有危害国家、集体、个人安全的信息外泄的可能,并对各种虚假信息或不完全信息进行澄清工作,消除其不良影响。各职能科室主管领导在书记院长领导下按分工负责主管科室信息安全的审批与管理,并及时上报书记、院长;
3.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职工、患者的合法权益。领导小组要督促医院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4.建立新闻发布人制度。指定专人代表医院进行信息发布;
5.依法审核并处理职工与患者信息公开申请,并按有关行政规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如信息检索费、复印费、刻录或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我院信息公开群众监督、党风监督及群众意见反馈等工作;
(三)做好公开工作记录,及时上报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院办负责人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记录,详实记载公开事项的时间、内容、形式、责任人,要负责填写每月的公开情况报表;每季将报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按卫计委要求上报我院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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