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院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反腐败长效监督机制,维护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在全院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推进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院务公开制度。
第二条 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及床位等;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并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流程;
(4)工作人员上岗时,需佩戴有本人姓名、科室、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并提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3.行风建设情况
(1)公示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2)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公示投诉查询电话。
(二)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收费信息
(1)为住院病人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医院每天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等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一日清单”,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2)同时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医院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
3.医院依法执业情况;
4.岗位设置、人才聘用、解聘、辞退的标准及程序,医院薪酬体系;
5.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和电话;
6.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第三条 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对外公开形式
1.在医院门诊、病房以及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宣传橱窗和电子大屏幕公告栏;
2.编印、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健康处方;
3.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等。
(二)对内公开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2.通过中层干部会、科务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通过医院网站、健康快报公开;
4.设立院务公开栏,定期更换公开资料;
5.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第四条 院务公开的监督
(一)医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完成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日常工作。各职能科室按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建立由工会、职工代表和职能科室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
(三)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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